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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房集聚改造 助推新农村建设
日期:2014-06-05 09:00:36 字号:[ ]

  2013年我区推出的农房集聚改造试点工作是解决农村建房难问题的有效疏通渠道,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前段时间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菱湖镇新庙里村,南浔镇城南试验区等已初具规模,引起了社会关注。但由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比较复杂,与群众的利益关系比较密切,而且对于我区来说还处于试点起步阶段,致使在工作的推进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规划缺乏实效性。一是规划与规划之间衔接不够,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业规划之间缺乏协调,所以造成规划之间不完全相符。据调查,全区村庄布点共确定423个,但是规划与规划之间存在冲突,城建部门与土管部门之间规划不一致,很多连规划空间都没有,更不用说土地指标,造成部分布局规划变成了一纸空文。二是规划不符合实际,没有根据每个村的实际及特色,没有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大部分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村的村庄规划到底在哪里,这样就造成了项目落地难。
  2、农民主体意识不强。一是受传统观念、农业生产习惯、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民的主体意识不强,对农房集聚改造十分渺茫,积极性不高,还有部分农民受拆迁政策的影响,对政策补助的期望值太高,造成持观望态度。二是尽管农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最后受惠的是广大农民群众,但由于宅基地和房屋是农民最重视的财产,部分农民尤其是农村老人对生活条件的要求不
  高,依托农业谋生,不愿意拆除旧房,最有意向参与农房改造集聚的也就是子女已经在城镇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家中旧房已成危房的农民,但这部分群体毕竟是少数,占得比率不高。
  3、各类资源要素制约。一是农房集聚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按照农房集聚现有的补助政策上级财政补助也比较有限,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推进。二是集聚项目工程的前期工作较为繁琐,村庄建设规划调整、土地规划调整报批等相关审批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审批程序多仍然是突出问题,因此也影响了农房集聚项目建设的推进。
  二、相关对策及建议:
  推进农房集聚建设,解决好农民建房难问题,是一项惠及农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此,结合南浔区实际,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科学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规划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要深入调查研究,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单纯地以规范和专家的意见代替农民想法,以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落地率。二是科学合理的选择集聚点。农房集聚改造,集聚点的选择是关键,要科学选择集聚点,既要按照各村的实际,更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对于创建了美丽乡村(魅力水乡)的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聚点应尽量向村部周围集中,因为村部各类设施集中而且较为齐全,可以实现公共设施的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不断扩大美丽乡村的受益面。三是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对农房要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严格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质量和外观品位,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作用,通过村规民约等有效形
  式,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政策的执行力。四是集聚与保护相结合。农房集聚改造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迫切需要,因此农房集聚改造是必然趋势,但要做到集聚建设与特色村庄保护相结合。对于有历史传承价值的古村落、特色村庄和历史建筑,政府要主动承担起保护作用,切不可因为集聚而把历史痕迹毁掉,一拆了之。
  2、因地制宜,规范农房集聚,助推新农村建设。农房集聚改造对于我区而言是一项新的探索性的工作,在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又没有任何可借鉴的经验,可谓万事开头难。一要精心打造典型样板。政府在推动工作中需要挖掘和树立典型,这样可以直观展示工作成果,从而增强干部群众投身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农房集聚改造在全区层面树立几个典型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增强现实说服力和吸引力,让农民真正看到农房集聚所带来的好处,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打造典型样板的村,集体经济要比较雄厚,村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强,农户到集聚点建房的意愿要比较强烈。二要适度把握建设规模,不能急于求成。在全区层面上农房集聚点建设要全面推开,前提是要做到适度、科学、合理,不能急于求成,要树立以时间换取空间的观念,坚持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和热情,才能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成功。对于大部分的农房集聚点,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推动这项工作,这样虽然农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比较缓慢,但符合当前大部分村的实际,通过5-10年的时间农民会逐步搬迁向集聚点集中, 若干年以后新农村也将初具规模。三要抓紧做好农房集聚点的具体落实。切实抓好集聚点的选择和落实,只有把集聚点真正落实了,才可以先引导有意向和经济实力的农户进集聚点建新房,吸引有条件的农户先进集聚点是农房改造成功与否的关键。同时要加大对集聚点的
  配套设施建设,集聚点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对农民群众才有吸引力,这样可以加快吸引农户的自然搬迁,逐步形成集聚点。四要切实规范农房集聚。农民需要建房应按照统一规划一律到集聚点建房,既然政府已经有了“疏”的渠道,对于违法的农民建房一定要严“堵”,集聚点外建房一律按照违法建筑进行查处。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政策,凡提出申请要求到集聚点建房的农户,必须先自行拆除旧房,原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或经济合作社依法收回。对于按照要求拆除旧房,同时按照规划标准建房竣工的农户,如果若干年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后农户也应该享受农整项目同等的政策性补助。
  3、规范操作,强化集聚点建房的监管力度。一是严格规范程序。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头开好了,事业就成功了一半,所以在集聚点农民建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程序,促进集聚点建房规范化,采取先申请审批、再审核、最后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监管力度。由于受传统观念、农村习惯的影响,使农民在过去的村庄建设中存在一定的随心所欲,所以在集聚点农民建房过程中, 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房屋面积等要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管理程序,做到建管并重,坚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行业培训。建房是百年大计,房屋质量至关重要,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农村建筑行业的管理,举办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培训班,切实提高农村建筑工匠和广大建房户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区政协委员、石淙镇联络处副主任   钱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