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吴桢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三届湖州市南浔区委员会常委、委员的决定
(2021年2月7日政协第三届湖州市南浔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三届湖州市南浔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因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同意吴桢同志请辞政协第三届湖州市南浔区委员会常委、委员;同意徐渊潮、朱锦方、任晖、李民强、李建平、邹贤华、陈黎晖、胡晓、费建民、姚国祥、顾月洪、钱勇、诸景华、彭琳、虞岱同志请辞政协第三届湖州市南浔区委员会委员。